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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工程系
電子工程系Dept. of Electronic Engineer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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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日間部四年制全校性畢業門檻檢定方式、通過條件及補救措施

全校性畢業門檻項目

檢定方式、通過條件

補救措施

國語文(中文)能力

本校基本能力之國語文能力檢定,檢定通過標準60分。

至少二次國語文能力檢定未通過者,可加修「閱讀與寫作0/2(零學分/二小時),並學期成績及格」抵補,加修之課程該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。

英語文(英文)能力

1.全民英檢初級通過者或相同等級之英檢通過者。

2.本校基本能力之英語能力檢定通過標準60分。

以上任何一項通過即可。

至少二次英語文基本能力檢定未通過者,可加修「英文聽與讀0/2(零學分/二小時),並學期成績及格」抵補,該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。

電腦資訊(資訊)能力

1.電腦相關丙級證照考試通過,或電腦相關乙級筆試通過者。

2.本校基本能力之電腦資訊能力檢定,檢定通過標準60分。

以上任何一項通過即可。

至少二次電腦資訊能力檢定未通過者,可加修「電腦基礎理論與應用0/2(零學分/二小時),並學期成績及格」抵補,該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。

※99學年度起入學之日間部四年制學生適用

 

二、本系學生之系專業畢業門檻:

(1)以「勞委會技能檢定」(勞委會主辦)為基準,通過乙級技能檢定1張以上或丙級技能檢定2張以上。

(2)參與且完成「國科會補助大專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」。

(3)校外實習時數達162小時且成績合格。

(4)參加全國專題競賽前三名。

(5) 取得本校跨系學程證書。

 

三、本系學生可在四年級上學期結束前,通過基本能力測定任一項皆可。若未能通過者,加選專業選修6學分及格後(畢業學分為134學分),視同通過基本能力測定。